我为什么要读王小波

我第一次读王小波,是读的他的黄金时代,那时还没上大学,当时对其不怎么待见的。现在想来,当时的理由还是很充分的,其一、黄金时代的语调多少有点流氓的味道,作为当时纯洁的高中生,对于这些教育中的“糟粕”自然是坚决抵制的;其二、当时看完《黄金时代》留下唯一的映像学了一个新词“破鞋”,这词在当时,对学校提倡的议论文写作,没有丝毫益处,毕竟在高考作文中出现“搞破鞋”这样的词语,印象分肯定是不高了;其三、从文笔来讲,《黄金时代》也着实一般,青春年少,自是喜欢吟风送月,满嘴黄金时代里面的话语怕是难当“文艺青年”这词。因此直到读完大学,我也再没去翻过他的书。这次,偶然读到了王小波全集的第二卷杂文,忽然觉得爱不释手,想来也必须写点什么来表达一下对自己当初无知的歉意。

总结来说,读王小波有以下几条理由:

  • 王小波是个程序员,我也是个程序员。自然,这个理由并不是说我只喜欢读程序员写的书,只是更加偏爱而已。从自己学写程序这么多年来讲,对程序中非黑即白的原理还是多少有点了解,程序员的思维习惯总是会在不断优化中,尝试用最简洁明了的方法来把问题解决。能有这种思维的人写的文章自然而然会简洁明了,而王小波的作品恰是如此。
  • 王小波是个明理的人。何为明理,在我看来明理无非是客观而已。在该杂文集的自序中,王小波就说到:“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:我活在世上,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,遇见些有趣的事”。这里说要求低,在我看来是谦虚了。殊不知这世上最难做到的就是明白些道理,也即自序中提到的明辨是非。明辨是非,除了要有明辨是非的学识和见地之外,还得有明辨是非的态度。学识可以学,但态度只能慢慢养了,在一生中能以这个为生活目标的人,无论如何也能称得上是一个明理的人了。看明理的人,说有趣的事,无论如何这书是读的值了。
  • 王小波是个有趣的人。读书无非是为了快乐,我没见过王小波,只读了他的几本书,但很容易就看出了他是个有趣的人。有趣的人难得,能透过文字传达有趣的更是难得。而他的书正是有那种读到妙趣横生处,叫人拍案叫绝的感觉。而我自认为是个有趣的人,按物以类聚的道理来讲这书是不得不读。
  • 王小波是个睿智的人。我读1984,读到的是毛骨悚然而已,但王小波在该杂文集中《怀疑三部曲序》中写到 “乔治·奥威尔的噩梦在我们这里成真,是因为有些人以为生活就该是无智无性无趣。”,读到这里,我不得不承认他比更加睿智,我洞见的是乔治·奥威尔的作品,他洞见的是社会。另外诸如:“有些话放佛永远讲不出口,仅仅是因为别人已经把反对它的话讲了出来。因此这些话形不成文字,也形不成话语,甚至不能形成有条理的思路——它就变成了愈加的混沌”。在满是郁结混沌的时代里,王小波却能洞见这无智的世界混沌中所存在的智慧,并能代表我们沉默的大多数把这些话智慧讲出来。从这点上来讲,为了让自己更睿智,这书也是定然要一读再读的。

至于其他读王小波的理由还有许多,比方说:待我长大慢慢抛弃了高中时的纯洁,最终发现,像他那样的“文化流氓”才是我最终的归宿;我已不再需要为高考作文而愁了,等等,在这里就不一而足了。有了以上些理由,读王小波的理由是再充足不过了。


王小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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